火化補助申請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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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限與地點請於 火化後兩個月內,至 湖口鄉公所地下一樓民政課(0359939115轉112) 辦理申請。
2
適用區域本補助不限火化地點,無論在哪個地方火化 皆可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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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文件
- ☐ 申請人身分證或戶籍謄本(需能證明申請人與往生者之親屬關係者)
- ☐ 死亡證明書
- ☐ 火化證明書
- ☐ 除戶謄本(往生者於死亡時需設籍本鄉滿一年以上)
- ☐ 銀行或郵局帳簿封面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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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提醒:撿骨後火化者,不予補助。






